CMMB:手机电视标准浮出水面
一、成长篇:CMMB标准诞生记
2006年4月26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的通知》,通知对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作了定义,移动多媒体广播是指各地广电系统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手机、MP3、笔记本电脑等多种小尺寸屏幕便携式终端提供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同时明确,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由广电总局统一制定、统一管理,必须统一技术标准,支持全国漫游。
2006年5月,广电总局给广科院下达了标准起草任务,要求根据StiMi已有的研究成果,起草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标准。
不久,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CMMB)在2006年8月份的“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高峰论坛”中高调亮相。会上,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阐述了我国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的原则是纳入媒体管理、坚持自主创新、全国统一标准、促进三网融合、带动民族工业。广科院电视技术研究所所长杨庆华在会上介绍了CMMB标准的相关内容并透露了CMMB标准的实施时间表。
10月24日,广电总局发布了《移动多媒体广播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缩写为CMMB)。11月29日,广电总局发布了《移动多媒体广播第2部分:复用》标准,两个标准分别于2006年11月1日与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广电总局明确指出,“该标准用于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面向各类移动便携式终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该标准的实施将会填补广播电视在移动接收方面的服务空白。”标准明确便携式终端包括手机。同时宣布了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推荐标准的推进计划:在2006年底完成地面补点试验网建设,进行系统试验;2007年中,完成地面补点示范网建设,开始商用试验;2008年上半年,启用卫星系统,形成全国网络,正式开始运营,为2008北京奥运提供服务。
至此,依托于广播网的手机电视标准正式亮相。
业内人士认为,CMMB标准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电总局要采用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技术实现移动多媒体广播和抢占移动多媒体终端市场的决心。
在CMMB标准出台之后,关于其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种说法也接踵而来。
2006年12月12日,美国《EE Times》杂志发表了《China mobile TV spec similar to Europe's DVB-SH》(中国移动电视规范类似欧洲DVB-SH)的报道。2006年12月14日,国内部分媒体曾先后用“中国移动电视标准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我国移动电视标准被疑剽窃欧洲”等标题对上述报道进行转载。这些国内外报道是基于法国阿尔卡特朗讯公司和UMTS(通用移动通讯系统)论坛的人员的讲话,是对CMMB标准的知识产权状况的主观臆测。广电总局及时发布了《关于针对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标准不实报道的声明》重申CMMB标准是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是中国人自己的标准。随后,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ASB) 澄清CMMB专利事件,称翻译者误解本意,至此,关于CMMB标准“假侵权”之争告一段落,CMMB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容置疑。
2007年1月,AVS将与国产手机电视标准CMMB合作研发“CMMB+AVS”的手机电视系统。AVS工作组秘书长黄铁军表示,“手机电视的国际标准已经有欧洲的DVB-H、韩国的DMB以及高通主导的Media-FL几大阵营,在国内,AVS已经成为中国移动数字多媒体广播标准(CMMB)优先考虑的对象。”
目前,国家广电总局与AVS标准组、相关生产企业已经达成协议,只要有终端产品出来,马上将改播采用自主国标的信号。“广电总局的目标是,电视手机样机面市后,2007年年中实现量产,2007年底可以供广大消费者使用,以满足消费者随时随地收看奥运会、亚运会的需求。”黄铁军说。
AVS标准的加入,将会使CMMB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更加完善。

